滥调 • 番外二则
一
清水[无脑]向 贺天视角
说老实话,贺天在语言方面的天赋比红毛强了不是一星半点,这是他从高中开始在那人面前更加自傲的原因之一。
三十二岁的夏天,他带着不情不愿的红毛去了一趟欧洲。让他自己都称奇的是,贺天什么豪华的计划都未采纳,反倒跟红毛一样——一个箱子,一个登山包,一台照相机,钱,护照以及其他必要证件——订好机票后就这样出发了。
贺天的语言天赋与在职场上长久的语言积累帮了他们自己大忙。在红毛对着俩法国人支支吾吾半天才憋出一句“This one,how much”之后,贺天决定,自家男人脸红的样子不能让洋人看尽了——他在之后的二十多天里,一人揽下了所有的“对外”交涉活动。
“我说,你好歹让我练习练习呗?”荷兰,红毛接过贺天手里的冰淇淋舔了口,试探性的问。
“好啊,先背句诗来我听听”,贺天假笑。
“啥玩意儿?背诗?”红毛不解,外语跟诗歌有什么关系?
“‘巴山楚水凄凉地’后一句是啥?”贺天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Re,responsibility……”红毛眉头又皱起来了,几个轻音被他说得像浊音似的。
“网络段子看的不少啊,连这么长的都记下来了。”贺天吮了口自己的冰淇淋,在干净的街道上堪称大胆地搂住红毛凑近:“咱们牵着手走怎么样?”
“你他妈少来。”红毛脸红,手心冒汗。
“这儿很开放的。”说着牵起来。
“我靠,你这个人……唔?”红毛唇角一暖,不知所措。
“要不咱在这儿结婚吧。”
“神精病啊你?”
“哎,结不结?”
“不结!”
“好,今晚就洞房。”
“我操?!”
于是在某个小旅馆里,上演了一出洞房花烛夜的大戏。
二
红毛青少年时期有一个很爱的——对,他这么认为的——歌手,他的叛逆因子有极大的部分由其引起,可他从未意识到。
顺便他连人家名字都念不顺溜,只知道他是美国说唱界的天王,以前一头金色圆寸,嚣张且疯狂。
红毛的这一爱好在那天值日时,被贺天知道了。
“你小子喜欢Eminem?”贺天的鞋尖出现在红毛视线里,慵懒声线里透出点他自己才能有所察觉的期许。
红毛挠挠头单手杵着扫把,盯着面前的 贺天以及他手里的红毛自己的手机。
“关你屁事?把老子手机还来!”
说着伸手去夺。
“就说你喜不喜欢吧。”贺天举高他的手机——连同扯下的耳机一块儿举到了头顶。
“操,老子喜欢!怎么地了?!”红毛心想要不是手机在人手里早就他妈一扫把抡过去了,面儿上却怒目圆睁,依然跟贺天对峙着。
“你喜欢他哪里?”贺天居然不罢休,放下举着手机的手——多半是觉得红毛不来抢这么举着也忒没劲,而且傻——拿着手机在人面前晃啊晃。
“……还给我我就说。”红毛变聪明了,如果没犹豫那一下的话。
贺天居然真的还给他了。红毛接过手机的时候除了惊讶,还发现了贺天手掌会出薄汗的秘密——他的手机背面稍微有些滑腻。
走。红毛脑海里闪过这个字,嘴却动起来:
“他的歌节奏感很强。”
这是一个无比糟糕的回答。红毛心里叫苦不迭,其实喜欢EM的理由,他可以说上三天三夜。
“这样啊,正巧我也一样。”贺天弯了弯眸,放过了他。
直到三十三岁的冬天,两个人窝在暖和的被窝里互相亲吻时,红毛才又想起来这个话题。
两个男人欢爱过后大概少有他们这样“惨烈”的收尾——红毛忍着自己腰部缓和了不少的疼痛给贺天被他抓伤的脊背上药时如是想,突然不可控地吻上贺天的肩膀。
“嘶……上药就上药,怎么咬上了?”贺天其实很舒服,肩膀上只是有略微湿润并且温暖的触感。
“你还喜欢那个……EM吗?”红毛低声问。
“喜欢。”贺天轻笑,趴在床上歪着头,角度刚好让红毛看得到他这边挑起的眉毛。
“哦。我也是。”红毛继续手上的动作,丝毫不见放柔放慢,但贺天就是不喊疼。
“怎么了?”贺天见红毛话匣子半开半阖,追问了一句。
“你为什么喜欢他?”红毛直截了当的问,盖好药瓶放到床头柜上拉了灯,在黑暗中伏在贺天身边,鼻尖碰鼻尖。
“忘了,听成习惯了。你知道我习惯改不了。”
“哦……我是因为他有个性。”红毛点头,仿佛对贺天的答案有些失望似的,自顾自说起来。
“哈哈哈哈现在你可不太有个性了。”
“操,老子罢工明天饿死你,信不信?”
“信信信。个性十足。”
绵长的拥吻过后,红毛的双腿再次攀上贺天紧致的腰腹,带起新一轮强劲的律动。
红毛有一天闲着没事听歌,听到这么一段:
“I guess we are who we are.
Headlights shining in the dark night I drive on.
Maybe we took this too far.”
三十而立,他回顾着以往,发现自己不过是在走一条终有结局的夜路。那些爱与恨,终会被归为一类事物,尽数倒进过往的洪流,在那些渣滓中他拾起珍贵的记忆,在没有贺天的短暂时光里细细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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